近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相关情况。据介绍,我市将力争到2025年,基本健全全市普遍托儿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托儿人数达到4.5人;生育、育儿、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得到适当提高。到2035年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增长。
今年8月7日,兰州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兰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9章76条。从实施积极生育政策、提高优生和优生服务水平、发展普惠关怀服务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5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
在实施积极生育政策方面,全市深入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政策,实行出生登记制度。社会抚养费将被取消,户籍、入学、就业将完全与个人生育条件脱钩。出生登记全流程实现网上登记,探索建立联合出生登记制度。加强人口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养老养老功能,促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协调发展。
在提高优生优教水平方面,进一步推进“健康兰州”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夯实县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实施妇幼安全改善行动计划,提高妇幼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护理中心覆盖到县。实施儿童健康提升行动计划,做好儿童筛查、诊断、干预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开展新生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和疾病筛查。加快产前筛查诊断能力建设,扩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筛查诊断范围。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行动,严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申请和服务监管。
在发展全民托儿服务体系方面,推进市、县、区三级综合托儿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育婴服务,力争到2025年,30%的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50%的普惠公办幼儿园、100%的营利性幼儿园开设至少1个托幼班。
为营造友好生育环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哺乳期假、男育假、育儿假等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工作,保障参保女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严格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抚育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和养老、托幼、家政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租赁公共住房的家庭,在房型选择上可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数量予以照顾。保障妇女合法就业权益,全面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方面,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继续执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孩家庭的现行激励支持制度和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专项支持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家庭提前5年(即年满55周岁)享受奖励补助政策,60周岁后与国家奖励补助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