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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速兰州市成为区域消费中心,促进中高端品牌在我市聚集,兰州市商务局制定了一份名为《关于支持全市“首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文件,并从即日起开始公开组织申报全市“首店经济”项目。

《措施(试行)》旨在支持兰州市大型商业场所(包括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在2024年引进线下实体中国首店、西北首店、甘肃首店。商业载体必须招引的品牌企业必须在兰州市开设首店并已投入运营,且需签订至少1年的入驻协议和房租合同。此外,首次店面装修费用不少于50万元。所支持的商业场所必须满足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条件,并且必须是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实际经营者。

根据《关于支持全市“首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兰商字〔2024〕71号),申报主体须为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引进首店的大型商业载体,包括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同时,支持的品牌范围应参照该文件中的“首店品牌标准说明”。对于首店条件,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开设的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和专柜)属于在中国(内地)首次开业、西北地区(除西安外)首次开业、甘肃首次开业。2. 申报主体开设的门店必须是由品牌自营或其授权单位在兰州市开设的实体店铺(包括直营店、加盟店和专柜),经营的商品类别应涵盖该品牌主要类别。3. 申报主体所引进的首店必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开始营业且正常经营。综上所述,申报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被视为符合首店条件,并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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