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实习生 许多忠)两名中年男女在牌桌上堪称“至交”。但是,当女子向男子讨要数万元欠债时,男子竟一怒将女子掐死。7月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原兰州石化治安保卫部职工王振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判令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21.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年过半百的兰州男子王振中是兰州石化治安保卫部的职工,好赌的他在牌桌上与中年妇女李婉(化名)结为至交。2008年10月5日一大早,李婉致电王,称有事约其见面。随后,王振中在西关什字一招待所内登记入住。没多久,李婉如约前往,要王振中速还拖欠的数万元赌债。两人随即开始大吵,进而厮打在一起。恼怒的王扼住李婉的脖子,直到李停止反抗。后见李还在喘气,王振中又将整暖瓶开水倾倒于盖着枕巾的李婉面部。直到李婉没了气息,王振中将被子盖在李婉尸体上离开。经法医鉴定,李婉系被人扼颈及用湿枕巾盖于面部阻塞呼吸道所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当日下午3时许,王振中畏罪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王振中不能正确处理经济纠葛,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产生杀人念头,且其杀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王振中具有自首情节,且其亲属能够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法院遂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