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重庆10月21日电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1日在南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对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刘钟永被判处死刑,并处罚金50万元;骨干成员郑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黑社会组织其余13名成员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法院还对其余7名非“涉黑”被告人分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