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20日下午1时30分,备受关注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弑师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记者获悉,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23岁的付成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记者了解到,宣判过程持续约半个小时。法院认定,付成励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具备法律规定的自首情节,且既往表现良好,对其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据参与宣判的知情人士介绍,在接受宣判时,付成励一直表情平静。
在庭审时,付成励的辩护律师丁海洋证实,付成励的杀人动机是,因女友与他分手,他认为这与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有关,才产生报复心理。
丁海洋律师说,付成励自始至终没有要求对其轻判。目前,付成励尚未提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