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消息,去年汶川地震当日,河南固始县一黄姓男子正住在郑州安钢大酒店。黄姓男子慌乱中没有找到逃生出口,便纵身跳到楼下,不幸摔伤。事后,黄姓男子将安钢大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万余元。
2009年11月3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祭城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酒店方应负标识不清的次要责任,赔付黄姓男子33093.98元。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双方还没有表示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