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要驶上机动车道和机动车“并驾齐驱”, 将在明年1月1日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将车重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划入了机动车范畴。 随着新国标实施日期的临近,广大消费者对该国标的质疑也越来越多。
国标 时速超20公里算机动车
根据新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车重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这类电动自行车将升级为摩托车,从慢行道驶入机动车快行道。同时也预示着拥有这类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也将和其他机动车主一样,需要考驾照,还需要为电动自行车上牌照,更需要上交强险。
车主 驶入快车道安全无保障
记者在兰州电动自行车市场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重一般都超过40公斤,设计时速一般都在30公里左右。根据新国标,这些电动自行车大部分将被划入机动车的行列。
12月2日,一直骑着电动自行车上班的李女士听说电动自行车将变身为电动摩托车,须考驾照、上交强险后非常惊讶。她再三估量了一下所骑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后说:“肯定超过40公斤了,如果骑着它到机动行车道上,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另一位姓黄的先生说:“这是个笑话吧!机动车道够堵了,如果再把电动自行车赶上机动车道,堵得不更厉害?” 黄先生说,让电动自行车与汽车同道行驶,安全如何保障?
交警 影响交通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年产量超过2000万辆的各类电动自行车都是按照非机动车设计使用的,其技术内涵也只适用于在非机动车道上慢速行驶。如果该国标实施后,众多按照非机动车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要上机动车道,将对道路安全带来什么影响?
12月2日,兰州市交警支队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交警部门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但由于目前的各种电动自行车根本不具备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技术条件,可以设想,如果一旦按照新国标规定只要重量超过40公斤或者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就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肯定会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增加,同时也会加剧兰州市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和压力。
本报记者 崔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