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青年时报》消息,10日,湖北郧西县委、县政府发表郑重声明,表示同意十堰市公安局对陈永刚拘留决定的撤销决定,并向陈永刚本人和社会公开道歉。
10日,湖北郧西县郧西论坛出现了落款为郧西县委、县政府的《郑重声明》,内容包括三点:一、郧西县委、县政府完全同意十堰市公安局关于撤销县公安局对陈永刚诽谤一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决定,并对陈永刚依法实施国家赔偿;二、郧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公安局对陈永刚诽谤一案存在的错误向陈永刚本人和社会公开道歉;三、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批评监督郧西工作,继续支持关心郧西发展。
9日晚上,十堰市公安局的网站上也发布了“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十堰市公安局表示,经审查复核,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
10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陈永刚,他表示:“他们还我清白,我和家人都很欣慰。从个人来说,我可以接受,并无异议。”
湖北青年陈永刚在论坛发帖质疑郧西县政府与“奸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2月26日,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警方从其在十堰市的租住房内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