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近亲属就医购药及参保缴费,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
谁能享受跨省共济?
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被共济人须为基本医保参保对象(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共济资金如何使用?
资金可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跨省共济资金实行虚拟额度管理,共济人授权多少、家人即可使用多少,未使用额度可随时收回。
如何办理?
医保钱包是实现跨省共济的桥梁,共济人与被共济人均需开通。操作路径: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医保钱包”,按提示确认开通即可。建立共济关系后,共济人需签订承诺书对亲属关系真实性负责,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随后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系统交互数据后即可生效。
共济会影响报销待遇吗?
个账共济仅共享资金,不涉及医保报销资格、待遇及政策。家人的报销比例、起付线等仍按本人参保地待遇执行,就医记录也不会影响共济人未来的商业保险。通俗讲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配套监管同步跟进
尽管实行承诺制简化流程,智能审核监管、资金流向监测等配套措施同步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