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专为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制定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旨在明确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权责关系,为行业提供规范化发展的指导,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吸引了大量消费者通过观看直播进行购物。然而,在直播间带货的经营模式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部分运营者的主体资格认定不明确,责任界定模糊,这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其次,运营者的直播账号和直播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也较为复杂,缺乏相应的规定进行规范。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监管部门的正常管理,也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带来了诸多困扰。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的监管,明确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从约定持照经营、信息公示、账号变更、知识产权归属、消保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比如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合同约定直播间运营者公示自身经营信息、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人工智能应用标识等,敦促直播间运营者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合同约定直播间运营者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平台经营者申请变更直播账号注册人的实名认证主体信息;合同约定直播带货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同时约定平台经营者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明确相关责任。
针对该示范文本的发布,快手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出台的这份示范文本,为平台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规范的指引框架。特别是关于持照经营、知识产权归属、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划分等关键条款,有效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有助于降低合作摩擦,提升平台生态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指出,该文本在示范合同文本中首次对“直播带货”等新兴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并明确了直播带货业态的基本形式。此举不仅为行业内部主体资格模糊、责任交叉等问题提供了事前解决方案,更为直播带货行业的合规发展树立了典范。同时,也为我国相关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