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围绕“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的主题,举办了系列新闻发布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专场活动。据悉,为加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制度保障,《条例》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的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时指出,随着《条例》的正式出台与实施,我们将迎来一系列积极变化。这一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宽旅游消费领域的开放程度,激发新兴业态的蓬勃发展,显著提高旅游服务的整体质量。同时,它也将助力挖掘和释放旅游消费的巨大潜力。这些举措将为海南岛迈向世界级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根据《条例》,海南接下来将注重优化旅游产品体系和业态布局,激活消费升级动能。《条例》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海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挖掘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海洋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演艺旅游等本省特色旅游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条例》聚焦开放关键领域,通过放宽外资旅游准入、优化离岛免税与入境免签政策、推动邮轮游艇旅游创新、升级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强化国际旅游人才支撑等举措,着力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旅游开放赋能与国际化服务体系,为海南打造国家对外开放标杆、加快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筑牢制度根基。
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信用建设,致力于打造“放心游”品牌形象。《条例》以全面提高旅游服务品质、塑造海南旅游的优良形象为宗旨,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诚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和旅游交通配套设施、改进投诉处理机制等多维度工作,系统性地夯实服务质量的基础;另一方面,针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行业的顽疾,采取精准措施进行整治,例如严禁旅行社将旅游者带往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场所等,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推动海南旅游向更高水平的“放心游、满意游”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