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乐知生活在线 兰州
分享

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新版《农药中文通用名称》 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农药的管理、科研、生产、商贸和使用等全链条环节。

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春青指出,近年来因农药品种快速增加,行业内出现了 “同名不同药、异名同药” 的现象。部分企业滥用商品名、弱化通用名,容易导致农户误用,并给市场监管带来困难。

此次修订旨在解决这些问题,其核心原则是确保农药活性成分与中文名称严格一一对应,从而减少企业滥用商品名的行为,降低农户误购误用的风险。

新国标另一重要特点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英文通用名进行对照。这不仅为监管提供了清晰依据,也为我国农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便利。侯春青表示,当前我国正积极参与修订农药名称的ISO国际标准,实现中文通用名称与国际标准同步更新,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

农药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物资。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研究,正确使用农药可挽回全球30%到40% 的农作物产量损失。因此,新国标的推出对促进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修订清理了500余项不符合现行要求的农药品种,实现了名录的动态优化,使病虫害防治更加精准。同时,结合当前农药登记现状,标准新增了215个已登记新农药品种及21个微生物农药品种,确保了标准的全面性与时效性。

发布时间:2026-01-23 12:32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或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工作人员联系(18731251601),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协商。谢谢支持!

相关阅读
关键词:
最新文章
热点内容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