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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高校健康学校建设参考标准,由指标类、保障类、措施类三位一体构成,确保目标可衡量、可考核。

标准明确: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急救培训;高校按规定开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课程;普通高校开设心理健康2学分必修课,高职院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公共基础必修或限定选修课;每年在新生入校后开展心理健康全覆盖测评。

发布时间:2026-03-0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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