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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耳聋和听力损失问题已经逐渐演变成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一现象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迫切要求。据相关数据推算,我国大约有2.2亿人正遭受听力损失之苦,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听力损失的发生率高达约45%。听力损失不仅严重阻碍了人们的日常交流,损害了身心健康,还对社会功能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儿童时期出现的听力损失,若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干预,甚至可能导致聋哑,对孩子们的成长轨迹产生深远且不利的影响。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下,为了全面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我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预防为主、主动识别、早期发现、重点干预、有效康复”的工作原则。这一原则旨在覆盖全年龄段人群和整个生命周期,不断强化耳与听力健康工作。展望到2030年,我们期望在耳与听力健康领域取得以下显著进展: 首先,从事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将得到进一步壮大和优化,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其次,提供耳与听力健康服务的机构将实现更广泛的覆盖,让更多民众能够享受到便捷、专业的服务。同时,耳科医疗服务的整体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以满足不同患者的个性化需求。 此外,服务形式和内容将更加多元化,以适应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例如,除了传统的医疗服务外,还将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捷服务模式,以及针对特殊群体的个性化康复方案。 最后,耳与听力健康服务的系统性连续性将得到显著增强。这意味着,从预防、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各个环节将实现无缝衔接,确保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得到全面、持续的关怀和支持。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将为构建健康中国、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具体目标包括,到2030年,每10万人耳鼻咽喉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2人,95%以上的县综合医院设置耳鼻咽喉科(五官科),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噪声岗位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等等。

此外,《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顺应新形势,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耳与听力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明确综合医院、耳鼻咽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的任务和要求,建立不同机构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服务网络。

提高耳病防治与康复服务能力。三级综合医院和耳鼻咽喉专科医院要具备耳科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疑难听力学评估等能力,并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培训与指导。提升省级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服务水平,强化听障儿童全面康复,逐步面向全年龄段人群提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

强化重点人群耳与听力健康保障。推进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诊断、治疗、干预和随访,逐步提高3个月内诊断率、6个月内干预率,强化听觉康复与语言训练。扎实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预防和减缓老年听力损失发生发展。深化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听力粗测等。

致力于推动耳科与听力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与成果转化。始终坚持临床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医学与工程、医学与技术的深度融合,致力于促进耳科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以及听力检测、诊断技术的创新。通过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耳与听力健康领域的诊疗水平。同时,积极推动数据信息、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在耳与听力健康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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