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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起草《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现行食品安全法2009年颁布、2015年全面修订,此次由154条扩充至191条,新增37条、修订93条,涉及人工智能监管、网络食品经营等。

修改主要内容五方面: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智慧监管、完善法律责任体系。重点包括: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责任;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备案管理。

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因网络销售食品、餐饮已成日常,平台跨区域运营带来监管难题。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研究员刘金瑞表示,平台掌控流量入口、交易数据和规则制定权,对平台内经营者有管控力,通过管平台来管经营者,相当于赋予“守门人”责任。修订稿要求平台在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区域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备案,以便快速响应投诉、就地处置突发事件。平台还应建立并执行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审查制度,实质性审查可避免“幽灵外卖”等乱象,定期核验更新防止无证主体利用旧证照注册。

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旨在通过完善顶层设计筑牢校园食品安全法治保障,规范供餐模式选择、严格采购验收、加强承包经营管理。增设食品添加剂销售备案制度,因生产环节准入严格,销售环节门槛低、主体混杂、管控缺失。同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拓展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并备案。针对食品检测随意性、商业化倾向,要求委托人合理说明委托送样来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利用委托检验数据从事夸大宣传、广告和营销,不得擅自发布。

针对“手打挂面”“NFC果汁”“零卡”等“心机商标”营销乱象,修订稿提出规范食品标签与商业宣传,严禁虚假误导。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锋表示,商标注册不能豁免标签真实义务,合法注册商标若突出使用并使消费者对工艺、分量、成分、健康属性产生误解,即构成虚假误导。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超127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依职权宣告无效带有欺骗性的商标3194个。

发布时间:2026-10-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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