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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广告提示性用语监管的通知》,安排了对涉及广告的不规范现象进行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

广告已成为众多经营主体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策略之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介绍,一些经营者利用所谓的“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等作为依据,在广告宣传中实施所谓的“萝卜坑式引证”,故意营造“首创”、“第一”等引人注目的噱头。同时,还有部分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运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段,着重凸显商品或服务的优势卖点,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可能对消费者购买决策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利信息。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为维护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广告用语,近期相关部门发布了重要通知,明确了整治广告乱象的六项重点任务。这包括:严厉打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防止误导消费者;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引证广告监管,确保广告信息准确可靠;强化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自证监管,提高广告质量;加强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的监管,确保广告传播的规范性。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整治力度,针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等营销乱象,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推动优质广告资源与高品质产品对接,缓解广告主的“营销焦虑”,引导广告活动各方经营者主动摒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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