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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工信部携手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及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工作的征求意见稿》。针对车企盲目跟风发布新车、测试验证不周全的问题,文件聚焦三方面:

一是研发测试验证,明确硬性要求。 新申报产品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等测试。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须含“两冬一夏”试验;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

二是创新设计准入,划出红线清单。 禁止配备全隐藏式车门把手;不得采用折叠屏、柔性屏;行车过程中不得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应急逃生、应急制动等安全操纵件必须保留实体件和醒目标识。

三是准入管理,明确执行时间和处置措施。 自2027年1月1日起,未按要求测试验证、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产品不予公告;已取得公告的产品须在2027年7月1日前补报材料,逾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停止生产并召回。

这不是今年监管部门首次就汽车安全提要求。今年以来多项标准和措施陆续出台:1月28日,强制性国标《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获批发布,规定车辆断电后门把手机械释放功能须能正常工作,车门内把手安全标识须清晰可见;6月,《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获批发布,针对L2级辅助驾驶划定安全底线,2027年1月1日起实施;7月,我国首部L3、L4级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发布,2027年7月1日起实施;7月底起,工信部从严审核汽车产品公告申报,新申报乘用车不得原厂配置辅助驾驶“小蓝灯”;全国集中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问题,严防“送检一套、量产另一套”。

今年系列规范覆盖门把手细节、辅助驾驶系统、生产质量一致性及研发测试验证,核心宗旨清晰:创新步伐可加快,但试验验证必须全面深入,汽车安全基本标准不容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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