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讯晨报网
您现在的位置:兰州在线 正文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共计21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00.

根据资料显示,接访地点包括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兰州市各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室。接访的领导包括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本辖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等。

接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案件,无论是否经过申诉或复查,均属于接待范围。2. 下级人民法院经审查驳回的刑事案件,同样也在接待范围之内。3. 对于超过申请再审期限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样视为接待范围。4.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未能执行到位或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也属于接待范围。5. 如果是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同样也在接待范围之内。

责任编辑:admin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