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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失能、高龄、慢性病等特殊人群居家医疗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日前发布《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对服务对象、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服务对象:家庭病床服务指医疗机构在患者居住场所设立病床,为行动不便、就诊困难的患者上门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或失能、高龄、残疾者;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者;需姑息治疗或安宁疗护者;其他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

申请流程:向具备服务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机构评估后确定能否服务及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签署协议和知情同意书。

服务内容:涵盖基础服务、检查检验、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咨询指导等八大类。有条件的还可提供在线查床、互联网+护理等。需注意,家庭病床原则上不开展静脉输液。

费用报销:上门服务费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向医保部门报备;部分医疗服务按项目特征科学确定价格比差。

质量与安全保障:服务人员须取得相应资质,安宁疗护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需有监护人在场;鼓励机构为医务人员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并配备一键报警、延时预警等装置,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安全。

发布时间:2026-05-23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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