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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进行了说明。根据通知,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将采取“无纸申报、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这意味着,申报人可以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无需纸质文件。同时,评审工作将常年进行,以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了保证申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甘肃省科技厅等三部门将联合组织评审三次。第一次评审将在6月30日进行,第二次评审将在8月11日进行,第三次评审将在9月29日进行。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申报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且需要符合相关认定条件。如果申请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需要先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程序,然后再申请重新认定。此外,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也必须为查账征收。

申报时,企业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首先要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可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并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的培训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衔接,确保企业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同时要求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政奖补资金。此外,对于在帮助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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