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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卖即时配送的日订单量已超过2亿笔,服务用户数达到5.5亿人以上。餐饮外卖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更加聚焦外卖餐饮食品安全,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1    拟明确“一证一店”经营模式

据业内统计,海量外卖产品中约有三成出自无堂食经营店,这些店铺仅通过网络平台接受订单,规模较小,经营场所隐蔽,易形成监管盲区。

近日,多地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无堂食外卖规范经营。征求意见稿对无堂食等新业态作出了规范,拟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

“一间民房里就能揪出三家外卖店”,实际中存在的“证地不一”现象给食品安全监管埋下了隐患,商家在资质证照及外卖平台上所登记的地址与其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线上有经营,线下找不到”,即俗称的“幽灵外卖”。

对此,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同一经营资质重复申请入网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2    拟明确“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拟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加注“无堂食”经营模式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面对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安全、知情选择权的关切,一些餐饮企业推出后厨直播、外卖平台开放在线“明厨亮灶”专区,只为一份“看得见”的安心。

为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征求意见稿计划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具体而言,所有接入网络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在此过程中,平台提供者需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信息上传、页面展示等关键环节。同时,平台还应妥善留存相关视频信息,确保透明度与可追溯性。

“眼见为实”堪称最可靠的保证。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技术,餐饮消费的透明度得以提升,这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依据,也赋予了他们在线实施监督的可能。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对监管的职权和手段进行了适应时代发展的优化,例如计划阐明跨区域管辖的权限,以及明确违规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5-10-27 16: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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