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讯晨报网
您现在的位置:兰州在线 正文

据兰州市民政局最近的消息,为了落实高龄津贴这一惠民政策,做好辖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准确,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全面展开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批工作。根据《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这项工作旨在使老年人能够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福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此次审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旨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及时、准确地获得高龄津贴。兰州市民政局将会继续密切关注这项工作进展,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好处。

据报道,此次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兰州市户籍的老年人,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根据不同年龄范围,高龄津贴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对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60元。对于其他新增人员,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元。

根据《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高龄津贴政策自2024年1月起执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高龄津贴的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

按照“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发放。

参保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高龄津贴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由代发银行直接将津贴发到高龄老年人银行账户;未参保老年人及因大数据未核准出的参保老年人,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和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在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亲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而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则可以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申请人(代理人)有责任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签署《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承诺书》。

责任编辑:admin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