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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成功实施了中国首例以“不动产+现金”组合形式的家庭服务信托,同时这也是上海首批试点的不动产信托登记案例中的两个之一。

这项创新的“不动产+现金”信托业务在上海信托成功落地,其典型案例涉及一位中年职业女性。她选择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用办公房产作为信托的财产,并额外注入了一笔现金资产。通过出租该房产,她能够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这笔收入被用来补充其母亲的养老金,确保母亲能够安享晚年。而在她的子女成年之后,这套房产将按照既定计划定向传承给子女,成为子女个人的财产,从而实现资产的合理传承与保值。

不久前,上海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的通知》,明确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要求须将委托人名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受托人名下,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证上注记“信托财产”,实现其与委托人、受托人固有资产隔离。至此,“把房子装进信托”真正实现了制度化,也直接促成了这笔全国首单的探索。

此次成功落地的另一个不动产信托登记案例来自爱建信托,也是上海首单以不动产为信托财产的特殊需要服务信托。

委托人是一位年近八旬的离异独居老人,他孤独地生活在世间,膝下并无子女,平日里生活的照料主要依赖于他的侄子。为了确保自己晚年的生活有稳定的保障,老人将名下唯一的住房交托给了信托公司。这笔住房的租金,将作为他退休金的一种额外补充,帮助他安心地度过晚年时光。在老人离世之后,这套房产将按照老人的意愿,定向传承给他的侄子。在这个案例中,老人在生前依然保有对房屋的运用权、处置权以及收益权,确保了他在离世后,自己的传承意愿能够得到精准而严格的执行。

在本案例中,信托的运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相较于遗嘱继承,信托在处理此类特殊需求时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可,遗嘱的效力才能得到确认,并且只有在当事人身故之后,遗嘱才能正式生效。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流程风险。而信托机制则能够在解决这类问题时,凭借其独立性有效地隔离风险,从而确保财产能够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在未来顺利地传承至受益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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