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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旅游出行、节日礼品等消费迎来高峰。为规范节日市场经营与价格秩序,防范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乱象,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发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划定经营红线。

9月11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实行定价、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停车场、交通客运等,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酒店、商超、餐饮、零售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月饼经营者须严格执行遏制“天价”月饼公告,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变相提价。

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景区在售票窗口、服务点位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落实门票优惠,不得拆分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不得强制捆绑消费、强制代收保险费;加强景区内餐饮、零售、车辆服务管理,督促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治欺客宰客。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执行定价或指导价的交通运输、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严禁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变相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应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合理定价。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告诫线上线下市场主体,销售月饼、大闸蟹及节日特色商品时,不得虚构原价、虚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严禁借“节日特惠”虚报价格、虚假优惠,严禁捆绑销售变相增加消费者负担。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巡查,查实价格违法依法查处,并督促经营者畅通投诉渠道。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提示消费者,如遇价格欺诈、违规加价等侵权行为,请留存票据、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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