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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有效降低民众就医用药的经济压力,确保临床用药需求与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国家组织的第十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结果自2026年3月16日起,将在兰州市全面启动实施。

本次集中采购项目涵盖了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调节血糖、控制血压、降低血脂、消炎镇痛等多种临床常用药物领域,同时考虑了常见病、慢性病以及一些罕见病的治疗需求,共有59种药物(涉及395个规格)正在实施中标结果,为广大患者带来了福音。

在本轮集中采购活动中,我们严格遵循稳中求进、保障药品质量、抵制内卷化竞争以及防止围标行为的四大原则,并采取了一系列规则优化措施。具体来说,这些优化措施包括:首先,我们采取按品牌报量的方式,确保75%以上的采购量与临床实际常用品牌精准对接,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因换药带来的不便;其次,我们严格把控质量关,要求入选的企业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同剂型生产经验,严格遵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且在最近两年内没有出现过抽检不合格的情况。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旨在确保药品采购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执行中选结果之后,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在药品采购和使用过程中优先选择中选药品,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同时,我们将强化药品全链条的质量监管与供应监测,从源头到终端,实现中选药品在质量、供应、使用等方面的全程可控。这样,群众将能够使用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稳定的集采药品,持续享受到医药改革带来的惠民红利。

发布时间:2026-04-21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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