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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由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了全省前三季度的居民收入情况。据统计,在这段时间内,全省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0265元,较去年同期实现了6.1%的稳健增长。具体来看,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736元,同比增长率为4.9%;而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03元,增长率则达到了6.2%。这一数据表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速不仅超过了城镇居民,而且呈现出明显的增长势头。

在首三个季度内,甘肃省居民收入保持稳定上升态势,具体表现出了哪些显著特征?对此,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的相关负责同志、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兼新闻发言人张涛作出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从全国看,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前三季度,甘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6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甘肃居民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高于全国1.0和1.1个百分点。

“这一增速与全省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基本同步,这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充分体现了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稳与进,增强了决胜‘十四五’的信心和底气。”张涛说。

从城乡看,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36元,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3元,名义增长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分别快于城镇居民1.3和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3.31降至3.27.下降了0.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张涛介绍道。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大项全面增长,为居民收入稳定提供多元支撑。

工资性收入与转移净收入成“稳定器”。前三季度,甘肃通过完善就业帮扶政策、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落实工资福利政策,全力促进就业增收,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85元,增长6.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1%,其中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6.2%。同时,民生保障网络持续织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政策性生活补贴落实到位,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166元,增长6.0%,占比20.6%,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速达7.2%。

经营净收入与财产净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得益于省内消费市场的扩大、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甘味出陇”计划的深入推进以及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我省居民的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了3021元,同比增长了5.8%,占整体收入的14.9%。具体来看,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实现了7.7%的增长,农村居民在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方面增长了4.4%,这一增速较上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在财产净收入方面,全省居民的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093元,同比增长了3.3%,其中农村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增速达到了5.1%,这一增速比城镇居民高出3.4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增长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一成就的取得实属不易,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回落的趋势仍然存在。为了确保实现全年的收入增长目标,我们仍需付出更多的努力。张涛指出,在接下来的阶段,甘肃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巩固和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具体而言,甘肃将坚决贯彻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岗位的稳定增长;全力抓好“三秋”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应;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积极挖掘财产性收入的潜力,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从而推动居民收入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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