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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测评成为消费者“种草”与“避雷”的重要参考,但“有偿拉踩”“暴力剧本”等乱象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为这一领域划定法律边界。

明确“测评”定义:规范指出,网络测评是指通过测试、对比分析、引用检测结果或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产品质量、功能、性价比等进行评价并发布的行为。纯粹个人消费体验不属于规范约束范围,但若通过对比实验、数据测试来推荐或贬低产品,则必须受规范约束。

规范主观评价:针对“一张嘴、一个剧本”式测评,规范明确要求: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评价的,必须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防止误导消费者。

严打“商测一体”:针对“假测评、真广告”顽疾,规范规定:通过网络测评推销商品或服务,并在内容中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并接受《广告法》约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若不加规范,将产生“劣币驱逐良币”乱象,损害行业公信力;严格执行规范,才能让正规从业者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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