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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1日起,我国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实行电子发票制度,将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单据。

国铁集团客运部负责人近日宣布,自2020年6月起,我国铁路部门已全面推行电子客票制度,彻底取消了纸质车票的提供。为进一步深化铁路运输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自2024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将全面推广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为保障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将作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8号公告,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实现电子发票。届时,旅客在行程结束或办理退票、改签业务后的180天内,可通过铁路12306官方网站、车站售票窗口或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报销服务。

为保障老年人、脱网人士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体获取电子发票,铁路部门增加线下申请渠道和购票人(代办人)开具服务。旅客凭购票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并获取“扫码开票单”后,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铁路12306App扫描“扫码开票单”上的二维码,根据需求补全相关信息通过核验后即可开具电子发票。

此外,购票人(代办人)可为乘车人申请开具已购车票及退票费、改签费的电子发票。购票人(代办人)通过铁路12306购票、退票和改签后,可凭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凭订单号、购票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车站售票窗口申请开具已购车票、退票费和改签费的电子发票。

旅客在成功开具电子发票后,可以方便地通过铁路12306官方网站、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进行查询、下载铁路电子发票,或者选择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发票。若在开具过程中出现发票信息填写错误、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旅客在电子发票的原开具时限内,享有三次换开电子发票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针对旅游、学生、研学等团体票,由于不支持乘车人本人直接开具电子发票,购票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电子发票的开具。而对于未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的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以及跨境旅客运输车票等,目前仍将继续按照现行的铁路报销凭证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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