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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普及,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模式下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难题备受关注。北京金融法院联合监管、行业协会开展专项研究,提出 “双层归责基准”,厘清驾驶人、车企、保险公司权责。

参照模拟案例:车辆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事故,事发前车企刚完成 OTA 算法升级。这套归责规则以驾驶任务执行者、控制权状态作为判断依据:系统激活、未发出接管指令时肇事,由车企承担产品责任;系统发出接管提示,经过合理缓冲期驾驶人仍未接管,则驾驶人承担过错责任,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车辆出借人无过错无需担责。

保险方面,即便车企被监管部门启动缺陷调查、责令召回,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赔,交强险、三者险仍要先行赔付受害者。保险公司、驾驶人赔付之后,有权向最终责任方车企追偿。

办案法官建议完善自动驾驶专属保险条款,明确责任限额、数据调取授权机制,打通追偿渠道;建立 “监管 + 司法 + 行业自律” 多元共治机制,统一裁判标准、发布典型指引,减少理赔扯皮,护航自动驾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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