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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优秀教师人才流失的困境,进一步推动县中教育的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办公厅近期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该计划旨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卓越教育教学能力的领军人才,以期为县中教育注入新的活力,助力县中教育事业的全面提升。

《通知》明确规定,为提升县域内教育教学水平,特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该岗位将由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卓越、育人成效显著、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同时,我们将大力支持并鼓励这些优秀教师建立个人工作室,搭建交流与成长的平台。在此基础上,还将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创新教育理念,深入研究教学方法,从而有效辐射和带动全县中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与发展。

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首批共600人。头雁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数字化能力,加强对工作室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着力打造县域一体化教师发展团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实施范围、时间安排、推荐条件、推荐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强化专业支持,确保各项工作保障到位。为提升工作室教学质量,教育部将协调相关部门为工作室配备“同步课堂”所需的音视频设备。同时,针对中西部地区(包括东北地区)的工作室,教育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对于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省份,将在重大改革试点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给予政策倾斜。此外,对积极参与支持头雁教师的高校和个人,以及头雁教师本人,将给予相应的倾斜激励政策,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县中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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